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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大发现》(七十) (第5/5页)
出《书》,圣人则之。"由是而求之,《图》、《书》之説从可知矣……。” 从此段内容看,黄所认为"然则欲明《图》、《书》之义,亦惟求之经文而已"。黄认为经书里所言的是真的,其它说法为假。难道黄所认为的出自《尚书》、《礼记》、《论语》、《易传》里《图》、《书》说是真的吗?一样是妄说而已。黄宗羲所谓的考辩,依然是"亦未尝言其怪妄之由"而已,即黄以经文为由,同样是不能成为理由的。 "卷二"是考论象数中的卦气、卦变、互卦、蓍法、占法等。 如对"互卦"之论: “互卦者,取卦中二、三、四及三、四、五,又得经卦二也。《左传》庄二十二年,周史为陈侯筮,《遇》观之《否》,曰:“坤,土也。巽,风也。亁,天也。风为天于土上,山也。”……求之二体而无者,求之互体而有矣。若弃互体,是圣人有虚设之象也。” 互卦之说本是"象数"里诸说之一,也是从今本《周易》里所用那套符号演义出的说法,本是八卦取象筮术之法,与原创《周易》没有任何关联。却早在春秋,由《左传》记的筮例中,看占出一卦里的卦符号中互卦卦象来附会人事吉凶。在黄宗羲认为记在经文《左传》里这种互体卦取象,就是正确的,而王弼质疑则就不正确了。黄所认为的"不知道易中的象征,没有一个字虚设",若主卦里没有象,就从互体卦中求,这本是圣人虚设象。这黄宗羲所考辩之说,依然是妄说而已。 又如"蓍法一"的考辩说法: “揲蓍之法,其用四十有九者,策数四十九,无所谓虚一反于柜中也。分而为二以象两者,信手中分,由静而之动、静,两端也。挂一以象三者,或左或右,随取一策,【孔氏取左朱子取右】横于案上。不必在左手小指之间方名为挂……是六变而可以成卦矣,古人何不惮烦而为此十八变乎? …… 此皆执余策之病也。” 黄对象数说中的"大衍之数"筮法起卦说,只是个枝梢末节之论,依然不过相信经文《系辞》里之说才是"正策",其它之说皆是毛病缺点。黄依然是个五十步笑百步者,因《易传·系辞》里的“大衍之数”,既是西汉篡入的筮术法,又是对《周易》的错误说法。黄宗羲跟着的是以讹传讹,辩什么错与对呢? 黄宗羲在“易学象数论卷三”开篇是“象”的论说,如: “原象 圣人以象示人,有八卦之象,六画之象,象形之象,爻位之象,反对之象,方位之象,互体之象,七者而象穷矣。后儒之为伪象者,纳甲也,动爻也,卦变也,先天也,四者杂而七者晦矣。吾观圣人之《系辞》,六爻必有总象,以为之纲纪,而后一爻有一爻之分象,以为之脉络。学《易》者详分象而略总象,则象先之防亦晦矣。刘长民《钩深索隐图》,每谈总象,又杂四者而为言,以是不免穿凿附会之病。羲故别著之,以为象学。” 黄宗羲其言大旨谓圣人以象示人,有八卦之象,六爻之象,象形之象,爻位之象等七者备而象穷矣。后儒之说,有纳甲,动爻,卦变,先天,四者杂而七者晦。故是尊崇七象而排斥四象。 易学上取象之说始自于《左传》记载的春秋时八卦取象筮术,后《易传·系辞》里以讹传讹用于论今本《周易》。《周易》一书里既无八卦之说,又无取象之说。八卦筮术本是由《周易》一书所用那套符号衍生出的筮术,一并栽赃于《周易》之身,《周易》背负算卦的黑锅,一背就是2千多年于今天。 故黄宗義的"圣人以象示人及七象之说",依然是个妄说。 总之,我们只要看一看黄宗義的《易学象数论》纲目与内容,就知是什么了。内容虽然以考辩“象”与“数”,无非是将汉象数易学与后来产生的图式易学做考辩,得出什么圣人以象示人,其象有七之说,已然是以讹传讹。内容无非是彰显汉象数易学,排宋《易》学之说,是有其政治思想目的。其目的是超越宋明理学不切实际高谈心性的空疏学风。而黄开汉象易学复兴于清与宋易图学并无二致。从原创《周易》内容来说,都是讹传。与《周易》内容不相干。若从“八卦筮术”上来说,皆是“八卦筮术”上的发展,黄的《易学象数论》改称《八卦象数论》倒是贴切。“象数”实乃是“八卦筮术”里产生的东西,与《周易》一书里的政治哲学思想无任何关联。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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